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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,是指新建或舊有之合法建物,為確保其權屬而向登記機關地政事務所申辦所有權之登記,稱為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,俗稱「保存登記」。本項登記,係採任意登記方式,並未強制辦理。
簡單說明
「保存登記」是一般較為通俗的說法,在土地登記規則條文裡的正式名稱叫做「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」。
未登記之建物依然可以買賣,只是非常不好貸款。
沒辦理「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」算不算是違建呢 ?
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 2 條:「本辦法所稱之違章建築,為建築法適用地區內,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執照方能建築,而擅自建築之建物。」所以應該是依「有無建築執照或使用執照」來衡量到底是不是違建,而不是有無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。
需要繳房屋稅嗎?
房屋稅是以
1. 附著於土地上之各種建築物
2. 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當作謀徵對象
所以,沒有建照的房屋、沒有使用執照或沒有辦妥保存登記建築物,仍然必須繳內房屋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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