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屋簽約交屋4步驟
從房屋確定成交開始: 1.簽約 -> 2.用印 -> 3.完稅 -> 4.交屋
Step 1 簽約
1.買賣雙方在成交確定時會簽立「不動產買賣合約書」。
2.買賣條件以文字詳載於合約書上,並請雙方親自簽名蓋章,經代書見證簽約之程序。
3.買方簽立與尾款同面額之本票交由代書保管,等尾款交付後,本票再歸還買方。
4.若買方須辦理銀行貸款,代書可提供銀行利率資訊,並約定時間內決定貸款銀行、可貸款金額及準備貸款資料。
Step 2 用印
1.若需貸款,則應於用印時決定貸款銀行。
2.聯絡買賣雙方用印時間及地址。
3.代書會整理需報稅及貸款資料送至相關單位。
Step 3 完稅
稅捐單位核發稅單(契稅及增值稅)後,代書會通知買賣雙方於一定時間內繳交,買方同時支付完稅款項,稱為完稅。
1.完稅後簽收完稅款。
2.完稅之後即進行過戶、設定手續。
Step 4 交屋
1.代書至地政機關領取過戶完成的新權狀,
2.聯繫雙方交屋及交尾款時間
3.通知銀行撥款時間,點交確認無誤後,賣方取得尾款,買方取得新權狀
4.代書交還買賣雙方:擔保本票、所有權移轉契約書(公契)正影本、土地增值稅單正影本、契稅單正影本、房屋鑰匙、遙控器等相關文件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