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件
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
課稅稅基
房地合一稅=(房地收入-成本-費用-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 )* 課稅稅率
課稅稅率
境內居住者
持有1年以內:45%
持有2年以內超過1年:35%
持有10年以內超過2年:20%
持有超過10年:15%
非境內居住者
持有1年以內:45%
持有超過1年:35%
以上看不懂的直接可以利用政府提供的試算啦 ...
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front/ETW158W17
不懂
土地漲價總數額的可以看介紹
https://legorich.blogspot.tw/2018/03/land-tax-government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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